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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竞争类国企用工招聘15人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9-14 15:30:19 人阅读

为全面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兰创集团下属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类国企人员共15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工作日8:30-12:00至14:30-17: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辅楼C楼302室,联系电话:0579-88132086)。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邮箱:215611745@qq.com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信息表(须贴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及本人);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历年社保缴纳证明。

(7)报名时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

4、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2,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本次招聘录用方式采用面试测评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取消录用资格。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

考生于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7:30前到考点报到,地址:兰溪市总部大楼企业服务中心4楼403会议室(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发布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待遇

1.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属于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性质,与其他国企公司不流通。

七、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招聘计划表》上的规定。

2.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历年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3.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4.出现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拟聘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等情形时,招聘单位可由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5.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关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电话:0579-89010200)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9-88132063)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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